西敏小要理問答第57-58問 曾袓漢弟兄 恩約教會主日20140907

第四誡是甚麼?它要求甚麼?
答:
第四誡為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─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
第四誡要求將神在聖經中指定的時日都向祂守為聖,尤其七日中要有一個整天向祂守為聖安息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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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敏小要裡問答第53&54 問

問:第三誡為何?第三誡要求甚麼?
答:
第三誡為不可妄用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用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;
第三誡要求當存聖潔、敬畏的心使用神一切的名字、稱號、屬性、律例、話語、作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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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敏小要理問答第49-50問 曾袓漢弟兄 恩約教會主日20140727

問:第二誡為何?第二誡要求甚麼?
答:第二誡為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象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動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,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;
這要求領受、遵從這些神在祂聖道中所指定的一切關於信仰的敬拜與律例,並保守其純全與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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