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敏小要理問答第52問

問:第二誡附帶的理由是什麼? 答: (一)唯獨神在我們身上有主權 (二)我們是祂的子民、祂的產業 (三)神對於祂自己的敬拜極為熱心。

問:第二誡附帶的理由是什麼?

答:

(一)唯獨神在我們身上有主權

(二)我們是祂的子民、祂的產業

(三)神對於祂自己的敬拜極為熱心。

 

 

  • 第二誡為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象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動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(I the Lord thy God am a jealous God),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,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
 

 

  1. 神對於祂自己的敬拜極為熱心(是忌邪的神)

a. 神的眼目常在祂的子民身上

b. 祂關注祂的子民有無按祂自己的方式來敬拜認識祂

c. 神會在祂的聖約中管教其子民

i. 父母的信仰與兒女的信仰的關聯性(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…直到千代)

王上 15:26 拿答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,跟隨他父親的路,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中的那罪

王下 15:34 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效法他父親烏西雅一切所行的

申 11:18-19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,留在意中,繫在手上為記號,戴在額  上為經文;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,無論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

 

ii. 神管教的目的是為了挽回

結 33:11 你要對他們說:’主耶和華這樣宣告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我絕不喜悅惡人死亡,卻喜悅惡人離開他所行的,得以存活。以色列家啊,回轉吧!離開你們所行的,何必死亡呢?

 

 

2. 沒有管教好不好?

a. 沒有管教就不是兒女

來12:8 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,你們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,不是兒子了。

 

b. 與基督無份

弗 2:10-12 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所以你們應當紀念: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,是稱為沒受割禮的;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。那時,你們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以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