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第三誡為何?第三誡要求甚麼?
答:
第三誡為不可妄用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用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;
第三誡要求當存聖潔、敬畏的心使用神一切的名字、稱號、屬性、律例、話語、作為。
- 態度上—可以使用但…
- 不是為了使人相信
利 19:12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,褻瀆你 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
- 要恰如其份
- 內容上—如何使用關乎神的一切…
- 神的名代表祂的本質
出 3:14 神對摩西說:我是自有永有的(I am who I am)
- 神的稱號展現祂的作為、身份
賽 44:6 耶和華─以色列的君,以色列的救贖主─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我是首先的,我是末後的;除我以外再沒有真 神
- 神的律例包含了讀經、傳道、聽道、聖禮的施行、禱告、讚美、起誓、禁食和感恩等
- 聖經代表著神所說的話
- 神的作為代表著祂話語的成就
- 敬拜正確的對象 + 使用正確的敬拜方法 + 懷有正確的敬拜態度(包含內容) = 敬拜神
第一誡 第二誡 第三誡